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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各市(县)区经信(经发、地经)局、财政局:
为有效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提高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鼓励和支持企业实现内涵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15〕56号)和《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经信发〔2016〕14号 锡财工贸〔2016〕1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关于发布2016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今年的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领域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对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部署,重点支持企业生产环节智能化改造、智能工厂(车间)建设、基础能力提升、关键装备升级换代,以及其它生产设施、工艺条件改造等领域,支持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含)的技术改造项目和存量企业新注册公司建设的项目。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无锡市登记注册的企业。
2、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须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条件。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申报日期前五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同意配合市经信委、财政局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是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工业投资项目,符合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扶持领域和对象,并列入无锡市工业投资项目计划或“千企技改”计划。
2、无锡市区范围内的申报单位的单个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含);江阴市、宜兴市辖区内的申报单位的单个项目投资额在30000万元以上(含)。其中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和设备投资额占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50%。
3、申报项目的开工日期必须是2015年1月1日以后。
4、单个项目可按项目建设周期,最多可以连续3年进行申报。首次申报时,2015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已完成的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得低于5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申报入口,注册登录后进行网络预申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但须增加2015年单位财务数据),报送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申报材料,企业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各地经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核实。通过网络受理和核实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登录网络申报系统下载并用A4纸规格打印申请书PDF和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按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两份报送至各地经信和财政部门审核。各地经信和财政部门正式行文并出具审核意见后,连同申报项目材料报送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直接向市经信委申报。
2、具体支持的领域和对象、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四)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
2、本通知的文本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经信委政务网:或无锡中小企业服务网查询和下载;《无锡市信用基准评价报告》填报系统登录网址:。
(五)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
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受理,每年分两批进行审核和资金拨付。
2016年3月15日24:00前网上申报且3月20日17:00前纸质材料送达的项目,列入项目第一批审核名单,未及时完成申报的项目可列入第二批名单。
2016年7月31日24:00前网上申报且8月5日17:00前纸质材料送达的项目,列入项目第二批审核名单,未及时完成申报的项目可列入下一年度名单。
2016年7月31日之后申报的项目将进入2017年度项目储备库,符合条件的项目将通过2017年度资金进行扶持。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公正、公平和操作过程的规范。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获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无锡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 张晓怀 电话:81821645;
无锡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 顾 颖 电话:81821736;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400-770-4550。
附件: 1、2016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扶持领域和对象
2、2016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无锡市财政局
2016年3月1日
附件1:
2016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扶持领域和对象
以我市行业骨干企业为依托,以产业转型升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围绕智能制造水平提升、工业基础能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提升等主要方面,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力度。
1、智能制造水平提升:应用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高档和特种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等生产、试验、检测用智能化装备进行改造;采用现场总线、以太网、物联网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等信息技术和控制系统实现设备互相联网,提高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环节智能化水平,支持企业创建智能车间和工厂。
2、工业强基能力提升:围绕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发展水平实施技术改造,提高关键基础材料和零部件的保障能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带动性强且能形成新经济增长点的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在现有产业基础上实施改造提升,提高产业发展层次,有效替代进口。
3、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支持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和新医药(含医疗器械)、微电子、新材料与新型显示产业、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制造领域新兴产业中市场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创新驱动优、对我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转型升级支撑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
4、推动优势传统产业升级:机械、冶金、电子、纺织、石化等传统优势产业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工艺水平和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升级向高端化发展,支持企业扩大优势产能,增强经济再生动力。
附件2:
2016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1、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申请书。
2、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上两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5)上年度的纳税证明;
(6)项目备案(核准)通知书;
(7)技术设备投入的发票及发票清单(税务部门的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8)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材料。
二、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企业基本情况概述,含主要产品名称、年产能、实际年产量及市场占有率等;项目详细情况,含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期限等基本信息,项目是否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及相应条款,对项目建设使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产品方案、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的详细陈述和论证,项目至申报日期建设进度情况的描述,项目能耗、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预期达到的主要经济和技术指标,项目实施的作用和意义等;申报智能化改造、智能工厂(车间)建设项目,申请报告除了包含上述要素外还要突出自动化、智能化装备在项目中的使用情况以及在提高智能制造水平、实现联网控制、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实现绿色制造等方面的效果分析。